根据《广西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的精神,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总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B 类考生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按照:1:1.2—1:1.8。
3. 学院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二、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校研究生处的要求,为加强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专业)带头人或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学院内各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名单需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学院设立督查员,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
学科各学科(专业)的复试专家小组一般由5名以上本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或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安排
(一) 复试缴费
复试收费标准根据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函﹝2011﹞572号文执行,体检收费标准根据区物价局桂价费(2005)269号文执行。硕士研究生复试费60元/人/科(共3科,共180元),体检费60元/人,两项合计240元。
今年我校研究生复试缴费将采用网上缴费,考生可参考校研究生院网站《广西大学缴费平台缴费说明》,在3月23日到校复试之前完成复试费用的缴费。
(二) 复试安排
具体复试流程和时间安排请于3月21日后关注我院网站。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我院在复试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同时也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开展。
(一) 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时间为150分钟,总分满分100分;
(2)考试科目以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广西大学2017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笔试参考书目可到学院网站查看),不设补考。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口语、听力分值各占50%,在专业面试时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先由考生用外语做自我介绍并朗读一段专业英语并翻译,再由复试专家用外语提问。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各学院可根据特殊要求,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2)考核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操作技能等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
(二)思想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认真做好。各复试小组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对考生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安排请参见校研究院网站关于硕士生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复试考生调查问卷
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完成调查问卷,为我校提供政策决策参考。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初试成绩总分: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1、2各150分,满分500分;
初试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
1、一志愿上复试专业线考生:初试成绩=统考总分(500分)/5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统考分(200分,政治+英语)/2
(二)复试成绩总分:
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共计300分。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100分×权重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权重10%+综合面试100分×权重60%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结果按百分制计算。
六、排名与录取
按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名录取。根据专业方向进行排名,将所有复试考生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生指标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七、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报考资格,学历(学籍)认真审核,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核实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生、成人应届生还应分别持校级教务部门、成教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及证明本人业绩能力的相关材料(发表论文、等级证书等)等原件,具体请参见校研究院网站关于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八、其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作弊、身体检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政审表,可在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硕士研究生处下载。
3.加强诚信评判,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对上一年作弊的考生,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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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0日